一、立卷归档范围
凡是党建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每年都应立卷归档。主要包括:
(一)党的组织活动记录。
(二)有关会议形成的决议和材料。
(三)党课讲稿。
(四)请示、报告和批复。
(五)典型材料。
(六)党员名册、统计报表。
(七)年度计划、组织发展等单行工作计划。
(八)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及单项工作总结。
(九)党费收缴存根。
(十)其他有关材料、资料。
二、立卷归档程序
(一)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分别做好日常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党总支每年结合学院档案集中整理,对党建档案集中立卷、归档。
三、保障措施
(一)党总支每年组织对党建文件、资料等立卷、归档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二)党总支和或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资料归档和档案日常管理。党支部设立一个档案橱,专门存放保管档案和党建资料。
(三)在党支部换届或人员变动时,严格实行档案交接制度,确保档案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