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7-01浏览次数:1130

一、基本要求

(一)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每年至少举行1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时,上级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应到会指导和点评,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三)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还必须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委托他人在会上宣读。

(五)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二、主要程序

(一)组织学习。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主题,并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统一思想。

(二)征求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征求党员和师生员工对支部工作、班子成员、每名党员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

(三)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进行1次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四)对照检查。要主动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师生,以及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对照检查分析材料。

(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汇报支部建设情况,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全体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自身努力方向。每名党员要对照会上党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问题建议表明态度。

(六)上级点评。到会指导的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重点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要求。

(七)表态发言。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点评情况和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表态发言,重点表明整改态度。

(八)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组织生活会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党支部要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

(九)公开与监督。整改措施要向党员和师生员工公开,向所在二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向所在二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