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11浏览次数:11050

1、本通告所称“暴力恐怖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具体包括:(1)含有煽动“圣战”、“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2)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3)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  (4)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2、严禁利用手机、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播放器及其他电子产品制作、发送、播放、复制、传播、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 

3、严禁利用互联网网站、微博、语音聊天室、网盘以及QQ、微信等浏览、下载、存储、复制、转发、发布、上传暴力恐怖音视频以及相关网址链接。  

4、严禁利用手机市场、电脑市场、音像市场等经营场所制作、贮存、销售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

5、严禁利用邮政、快递、客(货)运等物流途径运输、夹带、寄送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 

6、凡持有、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的,在本通告发布后,必须立即自行删除、销毁,个人无法删除、销毁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含有暴力恐怖内容的物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基层组织。  

7、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暴力恐怖音视频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查实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保密;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